以前寫文沒有被人賞識過...以前的文筆也普普通通。後來我大了似乎看了很多書後,喜歡這種文章的寫法。於是我嘗試令我的文筆進步
稍微好了,但達不到學校的要求,即使老師和同學覺得好也不能得到非常好的成績。
以前中學老師挑同學的作品,我的分數雖然高但不能拿好放學校的作品集。後來我朋友的她可以了,但她和另外幾個同學看了我的文章也不明白為甚麼我不能被挑選。
大概我心知肚明,我覺得老師給我這個分數是認同我的文章,只是可惜在我總是寫不到在教育局要求的範圍。
欠缺了細膩的修辭...即使我做了描寫也不過是描寫那微小的動作。
我真的覺得形容詞是規範了讀者的思想範圍,也限制我寫文章的界線,我只能圍著那個圈裏不斷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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